离职证明没有了,入职新公司会怎么样

最新修订 | 2024-06-0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6人
专家导读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离职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离职日期和原因。对新雇主而言,这是必备手续,用于规避劳动者同时为多家公司服务的风险,确保劳动者权益。若无此证明,劳动者应与原单位沟通开具。
离职证明没有了,入职新公司会怎么样

一、离职证明没有了,入职新公司会怎么样

离职证明乃是劳动者在离开原有工作岗位之后,由其原先供职的用人单位所开具的证明性文献,用以明确记载其离职的具体日期以及辞职理由。

对于有意加入其他企业或组织的劳动者而言,此类离职证明无疑为必备的一项手续。

倘若劳动者无法提供有效的离职证明,他们应当主动与原先的用人单位取得沟通并提出开据相关证明的请求。

至于新加入的用人单位为何需要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为了规避劳动者同时为多个用人单位服务的风险,以保证每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证明造假是否犯法

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查明原告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是假的,那么,员工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且不用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证明没有了,入职新公司会怎么样”,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职证明没有了,入职新公司会怎么样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8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56****23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652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509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没有离职证明能入职新公司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没有离职证明能入职新公司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新员工入职无离职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没有离职证明,是会影响入职新公司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该公司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员工入职无离职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没有离职证明,是会影响入职新公司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该公司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没有离职证明可不可以入职新公司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可不可以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不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没有离职证明可不可以入职新公司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新员工入职无离职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没有离职证明,是会影响入职新公司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该公司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2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有离职证明能否顺利入职新公司
非全日制就业者可与多家雇主签约,但后合同不得影响前期;企业招聘现役员工需注意岗位重叠可能导致的连带赔偿责任。要求离职证明有助于确保劳动关系稳定,但无证明并非绝对禁止,企业承担风险需自行决定。欺诈或威胁签订的合同无效。严格形式审查可助企业规避连带责任。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去新公司入职必须要有离职证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如果无法提供,一般不会予以录用的;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没有离职证明能入职吗?
没有离职证明能入职,但是也并不是绝对的,但是大多数情况之下离职证明是属于很多用人单位在录用新员工的时候,需要出具的证明。离职员工是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的。
10w+浏览
去新公司入职必须要有离职证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如果无法提供,一般不会予以录用的;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有离职证明可不可以入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没有离职证明可不可以入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去新公司入职,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2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去新公司入职必须要有离职证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如果无法提供,一般不会予以录用的;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离职证明没有了,入职新公司会怎么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