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职工福利费是多少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企业中涉及到的职工福利费进行详细解析和探讨。
所谓的职工福利费,实际上是指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预留作为员工福利支出的资金。
具体而言,企业可根据在职员工的整体薪资总额的14%比率来计算并提取该笔款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会计分录实现:
首先记入借方,为相应的费用列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间接增加对应金额;
其次,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为借贷方,进一步明确职工福利费用支出的性质和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若企业仍沿用原有的企业会计制度,则对于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式存在两种选择:
既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提取,也可以选择不进行提取。
若选择前者,则需按照上述会计分录进行记录;
而若选择后者,则在实际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这一科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九条
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二)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三)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
二、国企职工能当个体工商户吗
一般企业的在职员工是可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开店的,但是国有企业的特殊岗位上的职员,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和职务上的便利经商是违法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做生意谋取利益涉嫌贪污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企职工福利费是多少”,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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