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赠房屋再次转让时如何征缴税费
在接受赠与房屋后,倘若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便需支付相应的公证手续费;
如果希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可享受免征过户税费的优惠政策,只需交付极少的工本费用即可完成手续。
然而,当您决定出售接受的赠与房产时,便必须交纳所有正常过户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当此类房产在交易过程中,注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房屋进行了相关价值评估,您可将该价值视为房屋的原始成本价格,而若未有此类评估,则房地产管理局将会与房屋所有人共同商议一个合理且公正的评估价值。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向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请求协助,最终评定出房屋的原始成本价格,然后用交易的实际售价减去成本价格,以此计算所需缴纳的税费数额。
具体而言,契税将按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所认定的房屋价值的3%征收,印花税则为房屋价值的0.5%。
至于取得赠与房产后的首次出售,则需在五年内同时支付营业税以及增值税,而在五年后仅需负担全部的正常过户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受赠房屋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予书及公证书;
(五)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
(六)契税收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受赠房屋再次转让时如何征缴税费”,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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