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评估怎么出
鉴于此,首要步骤便是启动流程的起点,即委托方前往具备法定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查询和阅读相关文件,深入了解关于房屋评估方面的基本知识。
随后,委托方需向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交一份正式的“房地产估价委托书”,以此作为委托评估的法律依据。
若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此无异议,便可视作已接受委托。
紧接着,委托方需要向估价机构提供与估价房屋土地相关的详细资料,例如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证书及其附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文件等等。
倘若土地使用权系通过有偿方式获取,那么还需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转让合同。
待所有资料准备妥当并交由估价机构后,委托方可与之商定实地勘查的具体日期,同时明确勘查过程中的各项具体要求。
最后,估价机构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对委托方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评估工作,在此期间,委托方需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用。
大约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委托方便可以领取到房屋土地评估报告书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屋评估在哪些样情形下需要做
房屋评估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做:
1.购买的房屋价格过低时需要;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
3.办理房地产保险时需要;
4.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
5.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需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评估怎么出”,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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