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幸遭遇工伤却无法评定特定的级别,那么所能获取到的赔偿补偿通常涵盖以下几大板块:
医疗费用。
此项费用旨在支付您在治疗工伤期间产生的医疗与康复所需。
住院伙食补助费。
我们会依照工伤职工所在区域的准确标准来为您计算并发放。
交通补助费。
若您因病治疗需前往统筹地区之外的医院就诊,相关的交通及住宿费用会予以报销。
停工留薪期的薪酬待遇与福利地位。
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雇佣单位每月按时支付。
生活辅助护理费用。
假设您因伤不便照顾自己生活,我们将会为您提供相应的生活辅助护理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这些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反之,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您投保了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会为你支付。
除此之外,如您对于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持有不同意见,个人有权进行再鉴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
二、工伤不够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1、工伤不够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
2、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3、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之后离职的情况下,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工伤职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也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不够评级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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