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的使用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国家所有的土地用以建造建筑、构架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及收益,他们拥有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绝对自主权;
其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布在土地的表面、地面或者地下三个不同层次;
再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两大基本原则,同时也要恪守我国法律规章制度中关于土地用途的明确规定,规避损害已设定的用益物权;
第四点,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通常需采取出让或划拨两种方式。
如遇同一土地存在多个意向用地者且为经营性用地,则应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予以出让;而对于划拨用地,则须进行严格限制;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经由招投标、拍卖、协议等多种途径进行转让的,当事人须采用书面文书的方式达成相关协议;其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即建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批准方可进行;接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支付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的义务;
再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架及其附属设施持有相应的产权,但若有相反证据证明则不在此列;
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其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如何办理
应该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许可证申领应该由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建设用地的使用规定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