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不给走怎么办
在面临离职之际,若领导坚决反对并试图阻止您离去,此时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应对:
首先,建议您与相关领导展开友好协商,尝试向其阐述您依法提出的辞职请求,期盼能够得到领导的理解和批准;
其次,倘若领导仍旧坚决回绝并未对您的辞职请求予以批准,那么您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您是否已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申请,抑或是您正在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只要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交接,便可顺利离开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辞职不给批怎么解决
如果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
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辞职不给走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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