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车合同只写总价怎么办
关于购车合同时仅列出车的总价能否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剖析如下:
首先,倘若4S店所提供的购车合同时仅标注了车辆总价,则车主需向销售人员详细咨询该总价之中是否涵盖了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其次,若在合同条款不够详尽的情况下贸然签署,那么在合同正式生效后,如若发生后续的财产纠纷,要求车主支付额外的购置税或手续费用时,车主将难以保障自身的财产权益。关于如何签订购车合同,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1.务必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等汽车本身应具备的关键要素;
2.关注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诸多细节,例如交车方式、交车地点、交车时间等等;
3.在购车合同中,尤其需要特别留意明确违约责任,并约定好解决争议的方式及合同的管辖权等事项;
4.明确售后服务内容,着重列举经销商应当承担的各种义务;
5.确保票据上的名称保持一致性:即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完全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购车合同只有签名没盖章合同是否有效
若购置汽车合同仅有签署人之签字而无盖章,那么此份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力。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仅有签署人之签名且缺少单位或个人公章之情况下,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否则该份合同应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各方采取以书面合同书形式达成协议,则自各签署人共同完成签名、加盖公章或者进行指模按下等步骤之时起,合同即告建立并生效。
但在上述步骤实施前,如一方已先行履行了实质性的主要责任,并且对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的情况,那么此时即便尚未完成签名、盖章或者指模按下的程序,该份合同同样可以视为正式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车合同只写总价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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