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当事人无需再缴纳社会保障费用。若当事人离开原先供职的机构,且已经将其社会保障关系由集体转移至个体之后,则可作为灵活就业的人士继续缴纳社会保障费,需要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大额医疗保险等法定责任。接受了失业救济金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这段期限内,当事人不能够再缴纳职业人员社会保障费;但仍能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缴纳计划,只可选择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两个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如何办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失业人员成功觅得新职,那么他们便无法再继续享有这笔补贴。
当处于这样情况下的失业者重新投入职场时,他们应该尽快向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并递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表,而经办机构会停止向他们发放剩余的失业保险金。
否则,新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问题,而个人也将承担违法获取失业保险基金的严重后果。
请务必遵守此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财务风险。
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过程中出现了任何不符规定的情况,都应当及时明确地告知所负责的经办机构。
假如拒绝归还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等措施。
违反规定情节突出者,甚至将受到高达500元至1000元的处罚;
此外,若有人故意冒领失业金并被查实,这类行为不仅需退回已领取的部分,还须接受两倍以上和五倍以下的罚款惩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领取失业金还需要自己缴纳社保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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