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工伤事故且鉴定为十级伤残之后,受伤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留任工作岗位或者解除雇佣关系。详细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若选择坚守工作岗位,将有权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次,如果选择辞职离岗,则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这两项补助款具体金额大小则受到员工年龄及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如就相关款项事宜未能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您完全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十级继续上班还是离职
若选择继续留任工作岗位,您将有机会领取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而在将来决定辞去现有职务之际,又可依法适当地索取一笔性的工伤医疗补助费用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三项补贴的总额,对于十级伤残者而言,大致约等于人民币10万元左右。
然而,具体的金额大小将会受到个人年龄及平均薪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如果经过协商仍旧无法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那么您有权申请通过劳动仲裁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十级继续在原单位上班还有赔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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