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了定金房东不卖了怎么办
在购房过程中,如若已交付定金但卖方未按照约定出售房屋,那么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卖方提出申请,要求其双倍偿还定金。在此情况下,作为债务履行方的卖方,应将定金款项用作支付房屋售价或予以退还。同时,如若买方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导致无法达成交易目的时,无权再向卖方请求归还定金;而对于卖方而言,若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使得交易无法达到目标效果,也应该按照同样的标准,加倍退还买方所缴纳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了定金房子又被开发商抵押要怎样办?
关于在交付订金之后发现房屋已被房地产开发商抵押的相关处理策略如下:
首先,由开发商所实施之行为构成了接受订金一放违约之事实,据此买方应拥有向其索取双倍赔偿以弥补违约损失的权利;
其次,对于给对方带来的损害,受损者所能得到的赔偿款应当与违约所引发的实际损失相等,其中不仅包含了已经生效执行的合同条款在其正常履行情况下可合理预期能够带来的经济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了定金房东不卖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