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36万,账户有余额如何抵扣
公积金积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首先,一次性还款法以年来衡量,每年可有一次机会将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的所有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根据冲还贷后剩余的贷款本金及所剩时间间隔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金额。
在冲还贷结束之后,每月的还款金额需由委托人运用自有资金支付而不再依赖于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
其次是逐月还款法,具体而言,该方法即每月直接从中提取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资金来归还当月贷款的本息。
若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无法满足还款要求时,委托人应务必适时补充足够其还款所需。
这种方法不仅能够冲抵公积金贷款的本息,同时也能针对商业性质的贷款轻松完成本息的冲抵。
须格外注意的是,如若选择一次性还款法则无法再选用逐月还款法,两者只能做出唯一选择。
关于日后若想变更冲还贷方式,仅需前往贷款银行进行相关变更手续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二、公积金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采用公积金方式进行贷款,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贷款部分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条款,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都属于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1)工资、奖励以及劳务报酬;
(2)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所获取的收益;
(3)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
(4)继承自父母或由他人捐赠而来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遗嘱或赠与合同已经明确指定仅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可不在此列;
(5)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财产类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贷款36万,账户有余额如何抵扣”,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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