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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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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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物业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实际继续履行的,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可视为双方默示同意新合同关系,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但为保障合同稳定与明确,建议尽快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

一、物业合同到期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

依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配套法律法规的明文规范,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双方仍持续履行既有义务,可视作双方共同缔结了新的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合同效力将不受影响。

然而,为了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严密性,我们强烈建议您与对方重新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二、物业合同到期后怎样续签

物业服务有效期即将到期之前,全体业主需根据法律规定来共同决策是否将再次聘用原来的物业服务供应商,若确定选择续聘,应在规定的合同有效期结束前提早与服务商协商并签署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

若在物业服务有效期现时到期之前,物业服务供应商拒绝续约,必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进行告知,但在此过程中,如果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上对此期限有特别约定,则要按照该协议执行。

所有退役或者新聘用的物业服务人被证实在此之后仍然未做出合法合理的决定的话,原有的物业服务合同仍然有效,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服务期限现在被界定为非固定周期。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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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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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未续签但继续履行的法律定性探讨依据我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之要求,当合约期满之际,若两方仍坚持继续执行该合同,便可视作为双方共同建立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持续进行的合同履行行为将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然而,出于严谨与安全考虑,我们仍然建议您们能够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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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未续签派遣合同,但仍仍代发工资,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未续签派遣合同,但仍代发工资,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法律效力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变更的前提
1、原有合同必须是有效合同。例如无效合同、以撤销的合同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这类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也就谈不上变更。
2、变更后的合同必须有效。新的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或经过仲裁、判决才能变更生效。双方协商一致说的是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在不违背法律前提的情况下合同变更生效。如果在变更过程中,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变更合同,违背另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当事人仍然应可以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
3、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当事人明知合同变更,但因合同也定的条款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让其产生重大误解,违背了意愿,显失公平。这类合同也是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4、合同变更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但双方以口头形式变更的条款。如果原合同上明确规定如需变更,需书面达成协议的,那么口头变更可以视为无效。
5、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例如规定的财产抵押类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必须登记后才生效。
我们这里也就是说,是否要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前提条件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新的合同没有生效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二、变更合同有效,仍然继续履行原合同的行为
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否则视为违约。既然是违约,法律只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所以一旦合同生效,无论你是否故意违约与否,都应当承当违约责任。由于一方存在过错,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要求过错方通过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金钱赔偿,代物赔偿)等方面伸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即便未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有详细规定。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
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来解决。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发生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如没有仲裁协议,也达不成仲裁协议,可向民厅提交诉讼。
四、合同纠纷受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作第一审,重大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作第一审。常见合同纠纷受理地点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地点。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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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
物业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但实际继续履行的,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可视为双方默示同意新合同关系,合同效力不受影响。但为保障合同稳定与明确,建议尽快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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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变更的前提
1、原有合同必须是有效合同。例如无效合同、以撤销的合同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这类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也就谈不上变更。
2、变更后的合同必须有效。新的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或经过仲裁、判决才能变更生效。双方协商一致说的是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在不违背法律前提的情况下合同变更生效。如果在变更过程中,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变更合同,违背另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当事人仍然应可以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
3、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当事人明知合同变更,但因合同也定的条款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让其产生重大误解,违背了意愿,显失公平。这类合同也是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4、合同变更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但双方以口头形式变更的条款。如果原合同上明确规定如需变更,需书面达成协议的,那么口头变更可以视为无效。
5、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例如规定的财产抵押类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必须登记后才生效。
我们这里也就是说,是否要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前提条件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新的合同没有生效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二、变更合同有效,仍然继续履行原合同的行为
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在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否则视为违约。既然是违约,法律只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所以一旦合同生效,无论你是否故意违约与否,都应当承当违约责任。由于一方存在过错,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要求过错方通过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金钱赔偿,代物赔偿)等方面伸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即便未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有详细规定。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
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来解决。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发生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如没有仲裁协议,也达不成仲裁协议,可向民厅提交诉讼。
四、合同纠纷受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作第一审,重大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作第一审。常见合同纠纷受理地点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地点。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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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

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劳动者取代,但劳动者不同意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迁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址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

七,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比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的。

八,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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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有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有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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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起诉继续履行合同的案由 是否可以   还是必须要先确认合同效力 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回复] 在实践中,签订买卖合同后,会出现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守约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就只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去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而,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需要的注意的是,在书中,不能仅仅诉求:“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类的内容,这样是有可能会被驳回诉求从而败诉的。
首先,继续履行合同是相对于解除合同而言,被告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提出解除合同,提出继续履行合同无事实根据。
违约方只是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已,合同依然存在且有效的,这时受约人应该根据实际,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偿,或让违约方履行合同相应的事项,并赔偿。如要求违约方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等。
其次,该请求是抽象的诉讼请求,不是具体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不符。
最后,该请求没有执行内容,判决了也无法执行,达不到诉请目的。
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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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有没有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有没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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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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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仍在履行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

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劳动者取代,但劳动者不同意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迁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址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

七,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比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的。

八,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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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是否有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是否有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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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

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劳动者取代,但劳动者不同意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迁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址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

七,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比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的。

八,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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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

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劳动者取代,但劳动者不同意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迁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址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

七,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比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的。

八,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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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

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劳动者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已经重新就业,或者虽未重新就业,但是已经主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劳动者不接受变更合同的。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劳动者取代,但劳动者不同意安排新的工作岗位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迁址,劳动者不同意到新的地址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正在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属于被优先留用对象的。

七,在诉讼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主体消失的,比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的。

八,在诉讼期间,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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