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要病例本有什么用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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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诊断证明、病历记录和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先到人社局申请,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如单位未申报,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在一年内提出。治疗稳定后影响劳动力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赔偿包括医疗、伤残、就业、医疗补助、工资、伙食、护理等费用。无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证据,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要病例本有什么用

一、工伤鉴定要病例本有什么用

劳动者有权利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记录作为支持,同时也需要提交能够证明他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有关文件的佐证。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劳动者应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进行申请,而用人单位则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申报工作;

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家属便有权在一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医疗诊断证明等等。

其次,如果经过治疗之后,伤势状况已经趋于稳定且对劳动力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那么就应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通常情况下,该机构会设立在同一级别别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最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所能获得的赔偿也是各不相同的。

其中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伙食补贴费用、护理费用等等。

然而,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他们将无法顺利地申请到工伤认定。

此时,他们可以考虑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确认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待劳动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行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

我们在此为您提供一份普通工伤认定所需的详细资料清单: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的《工伤报告表》;

3.申请人的身份复印件;

4.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则需要填写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个人申请流程时可不需要该文件);

5.申请人需手写出具两份书面证明材料,同时需附立证人的身份复印件作为附件;

6.在申请过程中还可能需要出示的其他材料,如:

工伤认定申请公示件(附上用人单位公示栏的照片,个人申请除外);

以及能够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材料;

此外,可能还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接受过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若是上班途中心脏疾病发作或遭受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请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若职工不幸去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文件;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职缘故遭受暴力人员侵犯的,请提供来自公安部门的证明或是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另外,对于那些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或者失去联系的员工,还需要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证明或是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

再者,如果在上下班途中不幸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地铁、轮船、火车等发生的事故,也需要提供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鉴定要病例本有什么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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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正在准备材料做工伤鉴定,但是有个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工伤鉴定材料缺病例本怎么办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需要劳动者出具医生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者出具工伤认定书、出入院证明(没有住院的需要出具医生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具体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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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做工伤鉴定要病历本吗
劳动者在做工伤鉴定时,应提供病历本调查这类劳动者的实际伤害程度。劳动鉴定部门,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证明,按照相应的医院证明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这类人员的工伤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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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法医鉴定但是本人做手术做好了 只有之前的三维ct和病例可以鉴定嘛
[律师回复] 你好!为你详细解答法医鉴定书只需要病例吗这个问题。
一、人身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片、C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8、办理期限自被鉴定人受伤后至案件审理判决、调解终结前。需要到医疗终结才能鉴定的则到医疗终结后鉴定,若不能医疗终结的不可鉴定。
二、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伤残鉴定以病例为准吗,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第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第十二条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第十三条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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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本复印件能否做工伤鉴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病历本复印件能否做工伤鉴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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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次医疗鉴定,可以不做病例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请及时将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全面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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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是不是还要病历本
申请工伤鉴定是需要病历本的,此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还应该提交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果职工执意不交出病历本,那自己就要承担工伤鉴定是很有可能没办法顺利进行下去的不利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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