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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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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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持卡者信用良好且无逾期等征信问题,可申请购房贷款。但银行会评估债务比率,高额信用卡欠款可能影响贷款审核。一般银行要求总体债务不高于月收入的50%。信用卡欠款增加还款压力,可能提高房贷不批风险。
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吗

一、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

若持卡者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且无任何逾期等破坏个人征信之行为,便具备了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的资格。

然而,银行在审理贷款申请过程中,会认真评估借款人债务比率。

倘若其所负信用卡欠款数额巨大,则极有可能对贷款审核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通常而言,各大银行均要求贷款申请人的总体债务不应高于每月稳定收入的50%。

若由于信用卡欠款造成月度还款压力增大,将有很大概率提升无法获得房贷批准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二、信用卡没还完能再贷款买房吗

请放心,即使您的贷记卡未全部偿还清,但只要您信誉良好且符合以下规定,就仍能贷款购房

具体要求因购买的是新建的一手房屋还是二手房屋而有所不同,请看下文介绍:

1.对于购买新建的一手房屋,您要以购买的房产作抵押进行按揭贷款

所需材料包括贷款人的夫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房产证购销合同)、土地使用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以及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同时还要有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证明。

通常情况下,这些手续会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协助办理,过程相对简便。

2.若是购买二手房屋,同样需以房产做抵押,并以贷款人为申请人办理按揭贷款。

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卖方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以及评估报告,买方夫妻的收入证明与无房证明也必不可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信用卡没还清能贷款买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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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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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有还完的二手房仍然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只是在交易过户和后期的手续办理的过程中,相对于没有贷款的二手房要多一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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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有明确规定,而当解散清算费用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时尚未支付完毕时,就会产生此类费用应否优先支付的争议。在金融机构行政清理转向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负责行政清理的清算组或聘请的中介机构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清理职责,由于相应费用需经的认可程序,经常发生清算报酬尚未支付而金融机构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情况。而此时,管理人或破产债权人往往会对该种支出的优先性提出异议。
在正常的解散清算程序中,此类费用的支出是为实现清算目的,属于解散清算的成本。而随着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转换,未予清偿部分的解散清算费用转化成了公司的到期债权。但这种到期债权与公司的其他债权有所不同,类似于合同法中使建筑工程价款具有的优先性,公司法对于解散清算费用优先支付的规定,使得解散清算费用成为法定的优先债权,并且优先于公司的所有其他债权(是否优先于抵押或质押担保债权,则可以按解散清算过程中费用的支出与担保债权的关联性作具体分析)。基于破产法没有否定解散清算费用优先性的规定,即应尊重此类费用的优先地位,除非解散清算费用的支出存在明显不公或者其他可以撤销的情形,否则应在破产费用之前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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