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束之后,若借贷方仍然未能如约偿还借款,求助者可依法于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申请执行的有效期为两年。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与中断问题,应参照适用我国相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前述所指的申请执行期间,自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需分期履行债务,则应从每一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明确规定履行期限,则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人员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同时有权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法院调解书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吗
关于法院调解书能否证明劳务关系,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以下为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
首先,若所涉纠纷仅涉及劳务过程中的非劳务事项,则法院调解书便无法证明其劳务关系;
其次,倘若劳务关系确认引发争议的,则可参照劳动关系仲裁法律法规予以确认为劳务关系;
再者,如无正式劳务合同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被视为明确存在劳务关系的有效证据。
此外,受伤劳动者还可收集并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带有雇主名称的工作证件、制服,刻有公司印记且明显表明个人身份的文件,工资支付的详细记录,证人证言,以及录音和录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调解员调解后对方没有赔偿多少天执”,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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