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能耗费是否应由业主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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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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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业主应负责支付小区公共能耗费用,这些费用涉及业主及使用人员共同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公共性质服务所产生的能耗,如水电气和煤炭等。这些共同消耗的能源被称为“公共能耗”,根据此消耗计算得出相应的费用。业主需按时缴纳,以维护小区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注:以上内容已尽量简化并保留原意,同时确保在2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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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公共能耗费是否应由业主承担

业主应当负责支付小区内的公共能耗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业主及使用人员共同分享使用设备设施以及接受公共性质服务时所产生的水电气及煤炭等各类能源耗损,我们将这类能耗损耗称之为'公共能耗',并以此类消耗为依据计算出相应的公共能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是否有权收费

本小区的地面停放车辆场地是由房屋开发方遵循相关行政规定所精心打造的物业配套设施之一,这一部分区域并没有实际存在的建筑物,它的根本性质属于土地使用权限,所以无法进行所有权登记手续。

当房屋开发方将商品房出售给各个业主之后,包括建设场地在内的全部土地使用权都应当归属于所有业主共同拥有。

因此,地面停车场所享有的权益当做配套设施来理解,就理应视作全体业主共有的物品,它的性质和其他公共的配套设施并无二致。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将于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区公共能耗费是否应由业主承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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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电梯小故障,物业公司或者维保公司都会帮助更换修理,但是一旦出现电梯大故障,需要更换费用较高的零部件时,就需要业主共同进行承担。现在之所以出现电梯损坏没人修理,主要还在于业主、物业以及维保公司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所以,提前约定好彼此的责任与义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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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不承担共同债务怎么办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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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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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咻在途损耗不超过货物自然减量标准和损耗在规定磅差范围内的,仓库可按实际验收数验收入库,如果超过规定的,应核实作出验收记录,按照凳规定处理
(七)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存货方一般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
(八)违约责任.《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保管人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接货的;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交货的,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份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份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残值部份或残值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即货物的保管期限,存货方过期不取走货物,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有的存储保管合同也可以不规定期限,双方约定只要存货方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即可继续存放
(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保管方或存货方如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因此,仓储保管凳中应当明确规定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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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约责任.《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保管人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接货的;存货方不能全部或部份按合同议定的品名、时间、数量入库(含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保管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交货的,存货方已通知货物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不能如期出库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份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份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残值部份或残值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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