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建议劳动者们敦促用人单位务必在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其所处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法规进行操作,那么劳动者个人亦可在意外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天内对相关事项做出明确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其近亲家属以及该名员工所属的用人单位。
(三)在工伤认定结果确定之后,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家属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与工伤认定决定及员工工伤医疗相关的所有资料。
(四)在工伤认定完成且治疗结束后,申请人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随后依据鉴定结论享有《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相应工伤待遇。
(五)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性,那么权益将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六)倘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则申请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保险报销属于工厂还是个人取决于什么
在面临员工因公负伤并需接受医疗救治的情况时,经确认属于工伤范畴后该类医疗费用可获本公司的工伤保险金进行负担。这就意味着如果上述事件真实发生了,我们的员工将有权通过本公司的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这种报销途径既可以分配到每位员工身上,也可以直接发放至公司账户,这主要取决于我们公司所购买的保险协议中的具体规定。
其次,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在经过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公司必须承担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其中自然包含了工伤医疗费用。换句话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来报销医疗费用,而只能由公司直接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关于工伤保险申报过程中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我们强烈建议劳动者在遭受事故伤害之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积极敦促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否则,劳动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个人权利自行提出申请。同时,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职责在收到申请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决定并将结果通知给各相关当事人。经过认定后,劳动者则需要依法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便享受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若因疏忽导致申请超期或者遭到拒绝赔偿的情况出现,劳动者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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