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可行,您有权请求对未缴纳款项进行补缴。在这种情况下,应为您提供相应的发票凭证,因为发票是合法纳税的关键依据;如果未能提供发票,将涉嫌违法逃税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这一问题,建议您积极与生产厂家沟通协商,务必要求对方开具正式发票,而非仅仅是取消合同以及退还已支付款项等方式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二手房中介故意拖延房屋交易违法吗
的确有必要对此提出法律追诉。
首先,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敦促:作为购房者,您必须及时做出有关催告的书面决定,明确告知中介机构必须按照约定的日期洽谈并签订相关合约。如果对方同意适当延长时限,那么您应当与之协商确定具体的延长期限。这份书面催告务必同时抄送至中介一份,以便其知晓并采取相应措施。
其次,违约行为应当被视为:不能仅凭双倍返还定金的方式就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行。对此情况,购买方有权向出售方主张房价误差的损失补回权,即允许要求出售方针对因房价上涨而给购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阁下作为买受人,具有要求追回所欠付款的合法权利,同时还应该获取由生产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以证实支付的税额的合规性。倘若无法提供相应发票,可能会涉及到逃税行为,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与生产厂商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明确提出开具正式发票的需求,而不是仅仅选择取消合同或者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来处理这个问题,这样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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