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所说的"n+1"并非补偿的实际数字,而是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n"代表了劳动者在所在单位服务的年数;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而未达一年,那么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会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同样地,如果劳动者的任期不足六个月,那他将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n+1",实际上是指无过失性辞退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才有权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n+1赔偿怎么算是基本工资还是实发
关于n+1赔偿中基本工资的领取额度问题,一般的规则是需支付约为两个月的全额工资。
其中,"n"的核算依据通常为应得工资;而"1"则以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资为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且该金额将以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为基础进行计算。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所谓“N+1”补偿工资的含义并非是一笔具体的金钱数额,而指代的是劳动者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策略。此处的“N”所代表的乃是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若该时间跨度超过了六个月,便可视为一个完整的年资;然而若不足六个月,则将对其进行半个月工资额的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主要适用于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即当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者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方能正式终止劳动关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