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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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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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需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则提前3天。用人单位违法时,员工可即时终止合同。若员工违规或违反合同,需赔偿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则为3天。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员工行使离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并通过协商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雇关系;若需提前提出解除合同意向,应于三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告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个工作日履行告知义务;若遇用人单位出现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情形时,劳动者有权即时终止与该单位的既定劳动关系,且无需事前出具任何通知;

最后,倘若劳动者违反了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用人单位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话,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清晰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满三十日即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利。

此外,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用人单位而实现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之目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关于请假不批怎么办

在享受请假权益时需提供合理且合规的理由以及遵循相应的流程、规范进行操作,如理由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范畴并且充足,但遭到上级主管拒绝批准,则涉及到该领导是否存在违反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之虞;如事实证明系公司也领导者置劳动法律与规章制度于不顾,公众可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合法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员工选择结束雇佣关系之际,必须遵循与雇主进行协商或者提前30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呈的程序;至于试用期间的雇员,仅需要提前3个工作日向雇主提出辞呈即可。然而,如果雇主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员工在此情况下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倘若员工本身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他们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用以弥补造成的损失。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前30天提交辞呈来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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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上下级关系,所以劳动者在这个劳动关系中处于劣势的地位,所以在法律方面,有照顾劳动者的倾向,那么生活中劳动者辞职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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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辞职规定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法关于辞职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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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个人提出辞职怎么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劳动者的辞职报告可以交给公司人事部或者通过快递的形式邮寄给公司的负责任或者人事部收,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拓展资料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工作,或曾从事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开学后想辞职怎么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和批准的。而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
个人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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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关于辞职的相关法律依据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合同关于辞职的相关法律依据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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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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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辞职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法关于辞职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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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弟弟最近的情绪特别低落,问了之后才告诉我,是被人家辞退了,咨询下辞职和辞退的区别
[律师回复] 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辞退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辞职,除非是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否则是无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辞退,只要劳动者无过错,一般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2倍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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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不辞退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单位辞退劳动者,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不用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了。
2、根据书面通知辞退劳动者的原因,才能判断是否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或者不给经济补偿。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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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需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则提前3天。用人单位违法时,员工可即时终止合同。若员工违规或违反合同,需赔偿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则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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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姐姐昨天到公司上班的时候被领导通知要这个月处理好手头的工作,之后就去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还没有给她出具辞职通知书,想要问一下公司辞退员工有辞职信吗?
[律师回复] 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写辞职信,如果双方协议离职的,也不需要写辞职报告。辞职需要写辞职报告,但是也存在例外。通常辞职是员工单方的行为,因为不满意单位或者是其他原因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性裁员
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是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所以一般法律会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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