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生效日期

最新修订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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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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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交易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自签订之日起产生,即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生效。若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生效日期,则按约定日期生效。 此外,还需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双方是否具备签约资格等因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房屋购买合同生效日期

一、房屋购买合同生效日期

关于房屋交易相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分析如下所述:

第一种情形是在通常情况下,房屋购销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便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协议双方签署完合同,完成相应的盖章、按手印等手续之后,这份协议便正式生效。

第二种情况,关于当事人是否有作出特殊规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的声明,那么在双方约定的日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购买税费有哪些

在计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时,若出售的是已居住满五年且为本人或配偶在国内唯一房产的情况,则按照申报价格的百分之一进行征税;反之,若未达到五年期,那么将参照申报价格以及该房屋原始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进行征税。

关于营业税额方面,如果所售房屋已经使用了五年以上,那么对于普通住宅类型的房屋,可以享受免除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而对于非普通住宅类型的房屋,则需要按照成交价格与原始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的百分之五点六来缴纳营业税;若所售房屋使用年限不足五年,则需按照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五点六全额缴纳营业税。

此外,还需要支付交易服务税,其税率为成交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报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那么将以评估价格作为计价基础来计算相关税费。

另外,还包括验证费用,根据面积大小分为两个档次,即10元和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则额外增加5元的费用;

同时,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其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由税务机关代为征收)。

契税法》第三条

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购房交易合同的法定约束力通常从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应运而生的,也即是说,当合同经过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等必要程序之后,将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而如果合同中针对生效日期另有所规定的话,那么该生效日期将会成为合同约束力生毕的界定点。另外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合同的合法性及签署方是否符合相应的签约资格等因素同样也是极为关键的,它们关乎着合同条约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因此,在我们签署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务必确保自身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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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哪些房屋时的合同无效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无效。
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五、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六、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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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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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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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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