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被员工拿走反告咋办
针对此类情况,可采用如下相应措施加以有效应对:
1.妥善保存证据:首要任务是保证您拥有充足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该名员工未经许可擅自取走劳动合同,同时还需准备好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抗辩立场。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记录、签名确认书等。
2.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您可以寻求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者律师的意见与建议,以便深入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可能的法律救济途径。他们将能为您提供详尽的建议和指导,协助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策略方案。
3.启动司法程序:若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争议问题,您有权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您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员工的不当行为,并详细阐述您的抗辩理由及合理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38条的内容有哪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款,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单方决定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雇员提供完备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其次,当用人单位的实际行为严重侵犯到劳工的合法权益时,劳工人人即可对劳动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知,即可自主决定终止与企业的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当发生类似事件时,阁下可采取以下相应措施予以处理首先,应当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例如通信记录、签名确认书等等,以便于证实员工未经许可擅自取走了相关合同文件其次,请咨询权威的劳动法律专家或者律师,以获取更为深入的权益保护知识以及救济途径的建议与指导再次,如果经过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提交申诉申请,同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及详细的辩护理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