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过户时买家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务必明确房屋的所有者是谁以及其所占份额比例究竟如何。如有继承人共同拥有某套房子、家庭成员或是夫妻两人作为共有人等不同情形,购买该房屋时需与全数按份共有人签署购房协议,请切勿仅与其中的一部分共有人商议并私自签订相关协议,否则此种协议很有可能因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而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对于土地使用性质及年限问题,也需要格外关注。一些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入方常常疏于核查土地的使用性质以及是否已经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前者可能涉及到土地无偿使用,政府可以随时没收,后者则意味着购买者可以获得较为全面的房屋权益。特别值得警惕的是,一些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仅只有四十年时间,然而卖方往往已经使用了十多年之久,如果购买者仍按照同等地段土地使用权限为七十年的商品房价格进行评估,显然将损失大量经济利益。
另外,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了解房屋的出租状况也是非常必要的步骤。买卖房屋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到房屋是否正在被他人租赁,如果对方没有告知租赁事实,那么购买者极有可能买到无法立即入住或者正常使用的房子。这个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广大购买者及房地产经纪公司所忽略,结果引发了诸多纠纷。
根据国际通行的法律规定,即使双方成功完成了房产交易,新业主的购置行为也不能破坏原有租赁合同的效力,简而言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买家和卖家都曾利用它促成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二手房过户时合同要备案吗
您不需要考虑此项事宜,因为对于二手房屋交易来说,并无需签订合同并进行登记备案。这是因为房主售出的房产本身早已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了登记和备案手续;因此,当此类房屋再次转让他人时,便不再需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因为该房屋的相关信息已被列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系统中,仅需更改购买者姓名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手房过户时买家需要注意什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