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房和期房有什么区别
所谓“期房”,乃是指正在施工中、尚未完全竣工并且暂时无法交付使用之房产项目。开发商需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获得房地产权证之时止这段时间内销售、出售的商品房称之为“期房”。反之,已经全部完工且购买者可即时入住的商品房则被定义为“现房”,在此阶段,开发商必须已提前完成所销售商品房的各项手续,消费者在与开发商家签署完商品房买卖协议之后,能够立刻办理入住手续并获取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现房和期房有何区别
现房与期房在定义上存在显著差异。
期房意为仍处在建设阶段,尚未竣工投入使用之房屋;
而现房则特指消费者买入时便可实现即时入住的商品房,此类房屋在开发商已成功办理完毕所有销售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后方可出售,且消费者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即可立即办理入住手续并获得相应的产权证明。
唯有当房屋同时持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时,方能被称为现房。
现房之所以价格较高,主要原因在于其能够让消费者立刻入住,并且购房者可以亲临现场实地考察房屋的各项指标,如小区内部配套设施、建筑质量以及绿化覆盖率等等,从而对房屋的优缺点有更为直观的了解。
此外,现房通常是在数年前就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相较于期房而言,其周边配套设施往往更为完备。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现房和期房有什么区别”,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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