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一楼下水道必须单独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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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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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小高层住户是否应独立排水,国家法规未明确。常规设计标准中,高层住宅一层排水管道应独立,与整栋建筑管道系统脱钩,确保顺畅运行。因为高层建筑底层排水管道需量身定制,应对楼层高度带来的降压问题。高楼越高,压力越低,水流到一楼时压力增大,可能导致管道拥堵。独立设计能有效避免回水上涌等问题,保障一楼住户排水安全。
商品房一楼下水道必须单独的吗

一、商品房一楼下水道必须单独的吗

针对小高层住户是否应具备独立排水这一问题并未有相关国家法规进行明确规范。按照常规设计标准,高层住宅的一层楼层排水管道应当被列为独立性责任对象,与整栋建筑的管道系统保持脱钩状态以确保其顺畅运行。主要原因在于,高层建筑的底层排水管道往往需要单独量身定制以适应楼层高度带来的降压问题。正是由于高楼越高,其产生的压力就越低,当水流到达一楼时,压力会增大,从而可能导致管道拥堵现象的出现。因此,通过独立设计的方式,我们能够有效地避免回水上涌等问题的发生,从而保障一楼住户的排水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商品房一房二卖合法吗

依照国内房屋购买合约規定,房屋同时出售给两位买家,即“一房两卖”的行径,无疑属于非法行为

通常而言,每套房屋仅有唯一的房地产权证书,因此,对于那些实施“一房两卖”策略的商家来说,他们很可能会对消费者构成违约或欺诈行为。

当消费者察觉到此类问题时,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

此外,消费者还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卖方提出赔偿违约责任的要求。

若商家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受害方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定该份买卖合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一楼下水道必须单独的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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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的首层排水系统需独立设计,因高层水流重力势能增强,底层承受最大压力,易致管道阻塞。单独设计可防污水倒灌,提高运行效率。施工中,立管延伸至首层后,接口不宜用90度弯头,应选两根45度弯头过渡,避免淤积。因此,一楼排水系统应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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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开发商单独买阁楼吗,有水电和楼顶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可以带着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2. 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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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水道漏水谁负责
关于楼宇内部上下水管道渗漏的责任认定,通常上层住户需负责其室内下水管道的维护与修理。 遇到问题时,建议首先与邻居沟通协商。 若受损,应拍照留存证据。 如邻居不承担责任,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物业管理部门在公共区域产权管道维护上负有责任,非人为且保修期内的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和补偿。 在解决过程中,优先考虑和平方式,并可寻求物业或社区居委会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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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水管道滴水该谁维修
漏水原因不同,责任归属各异:租户人为损坏、物业修缮不力或楼盘品质问题,应分别由租户、物业和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遇此情况,宜先协商,不成可求助居委会或法律途径,并妥善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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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独立户口必须要注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来说,该户口是会被注销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新生儿应该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等,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不能单户;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新生儿)的监护人,是指本人的父母等;
3、当事人应综合本人户口的原因,根据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建议,办理相应的户籍迁移或者合并户口事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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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水管道漏水该谁维修
排水管道泄漏责任分界如下:个人原因造成的,由个人承担维修费用;楼上居住用户导致的,由楼上住户负责修复;物业管理或相关企业引起的,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修复。责任明确,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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