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吗
在员工离司之后,他们完全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取出住房公积金。具体操作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决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员工有自住房屋的购买、建设、改造或大规模维修等需求;或者达到法定年龄正式离休、退休;
又或者是需要偿还购房所欠的贷款本金以及利息,那么这些特殊情形都是允许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提取出来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离职可以取公积金吗
当您顺利完成与当前公司的离职手续后,您的住房公积金是完全可以取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正常情况之下,您只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卡等相应证件,再加上经过公证处认证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账户封存请求。当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并成功转入新账户之后,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同样地,如果在一年期限内未能寻得新的就业岗位,那么您仍然可以凭借社区开具的待业证明及经过公证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来进行账户注销,从而提取出所有的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当职工从职业生涯中退出时,他们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只要具备购房、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维修自有房屋的相应需求,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是需要偿还购买房屋的贷款及其本息等条件之一,职工都可以依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离职劳动者就能够在完全合法并且遵循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顺利地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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