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路上出现交通意外算工伤吗
关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是否被认定为工伤,若员工并非负主要责任,那么该项事故便可视为工伤。相应地,您就能够享有到工伤所带来的各项待遇,除此之外,您还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索求赔偿。对于这样的情况,员工有可能享受到双重的赔偿方案。
然而,工伤赔偿事宜需等到工伤认定完成之后,才会交由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处理。
至于某些特定项目的赔偿费,例如伤残赔偿金等等,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赔付。换句话说,作为劳动者的您或许能够同时获取两份赔偿。若是因他人(第三者)的缘故导致了工伤,而此地的第三者又未能负担起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明确其身份时,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垫付这部分费用。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付清相关款项后,它将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二、上班路上出车祸去世算因公死亡吗
若是在上班途中遭遇了并非由个人主要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导致不幸离世的,则会被判定为“因公殉职”。此类情况下,当事人及其家属可向有关部门提交工伤申报名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可享有相应的工伤补偿待遇。具体而言,如职工是因为公事而牺牲生命的,他们的近亲家属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等多项赔偿款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往返工作场所的途中遭受交通事故,只要员工并非负有主要责任,即可被判定为工伤,从而享有相应的工伤福利待遇,并且可以向肇事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者获得双重赔偿。在工伤得到确认之后,赔偿事务将由社会保障机构负责处理。关于伤残赔偿金等方面的款项,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支付。当由于他人原因而导致工伤且个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并保留对责任人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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