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离职过程中扣除薪资问题,其合法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若员工离职属合理范畴且并未对雇主造成任何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此时雇主扣除员工工资的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在此种情形下,该名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详细调查核实。经查证确有此事存在,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雇主如数全额发放所有工资报酬,若雇主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行政部门甚至有权要求雇主额外支付赔偿金。
然而,如果员工在离职前曾对雇主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为了防止自身遭受更大的损失,可以采取扣除部分工资的方式来弥补这部分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交通堵塞犯什么法
堵塞道路的行为若严重干扰了社會秩序的连续性或危及交通运输设施的日常运行,则可能被视为非法行為。依据我国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实施下述任何一种行为者,应给予公开警告、或不超过贰佰圆人民币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同时可附加伍佰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劳动者在离职之时被雇主扣减薪水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倘若该劳动者的离职是基于正当理由并未对雇主带来任何重大经济性的损害与损失,那么这种雇主扣减其薪水的行为便属于非法行径,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全额支付其应得的薪资以及可能存在的赔偿金。然而,如果在劳动者离职之前已经给雇主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雇主可以依法扣除其部分薪水以用于弥补这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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