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未成年退款问题的建议有哪些
若遇未成年消费不予退货之情况,家长可寻求消费者协会协助解决问题。特殊情形指出,对于未成年人超出家长授权范围内的过度消费,在未经家长确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商家有责任予以退还相关款项。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群体,他们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限行为能力者,但在购买诸如学习资料、日常生活用品等小额消费品时,其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关于未成年盗窃罪判刑怎么判
就未成年人在触犯盗窃罪之后的量刑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我们通常倾向于给予适当的从宽或者减免处理。通常来说,若为初犯且情节轻微者,法院可能会考虑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采取其他非刑罚方式进行处置。
然而,当必须判处刑罚时,则需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罪犯的悔过表现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裁决。在此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以期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其施加过于严苛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当未成年消费者遇到退换商品的困难时,其父/母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对于没有经过父母同意的未成年人的超额消费,商家有责任全额退还相关款项。然而,如果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购买小额消费品时,其行为在法律上被认为有效;但是,若超过这个范围或者进行了大额消费,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商家必须承担起退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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