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抵押人有义务偿还抵押贷款,待清偿完所有债务之后,应尽快申请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若抵押人在转让抵押物时未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向受让人揭示这一事实,即使抵押物已完成过户登记,仍然无法阻止抵押权人行使其优先权利;而得到抵押物所有权之人,有权代替抵押人清偿所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债务,从而实现抵押权的消亡。
值得注意的是,受让人在债务得到全额清偿后,享有向原抵押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退回所购房产。例如,当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另一方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依据出售人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作为申诉理由,请求法院撤销该份合同。
3、购买者还可以要求出售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购买者均可请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利息和赔偿金,并可要求出售人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出售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出售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
(3)出售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方或者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购买二手房有什么手续
购买二手房屋所涉及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签署并执行二手房销售合同,接着完成备案与网签工作;随后,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房产所有权转移的申请事宜,同时还需在相应税务机关缴纳各类法律规定的税费;在所有步骤完成之后,将得到二手房评估价格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经过确认并缴纳税费后,方可领取过户的收据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房屋抵押的情况下,抵押人应当在完成贷款本息的偿还之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如欲进行房产买卖,必须向抵押权人履行法定通知手续。若未履行上述义务或者未进行相关披露,抵押权人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受让人则有权代替抵押人清偿债务以解除抵押负担。在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之后,其有权对原抵押人进行追索。对于在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处于困境状态下签订的合同,受害方可以提出申诉请求予以修改或者撤销。对于购买房屋的消费者而言,如果卖方未能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买方有权提出申诉请求撤销该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具体包括退还已支付款项、支付利息费用、支付赔偿金以及不超过购房款一倍数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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