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纠纷仲裁裁决有标准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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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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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劳动法规定,未及时签订正式合同的单位需按月支付双倍工资;对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者,自应签日起计付双倍薪酬。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超出法定试用期部分需支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可强制干预,保障员工权益,如追讨劳动报酬、加班费、补足低薪并处罚滞纳金。
劳动人事纠纷仲裁裁决有标准吗

一、劳动人事纠纷仲裁裁决有标准吗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法规的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法定时效内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未与其签约,自应当订立该类合同之日起,也必须向员工每月支付双倍的薪酬作为赔偿。第三点则是对违法约定试用期已履行相关责任的处理方案,即应该以员工试用期满月的工资为准绳,并按照已经超出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最后,针对一些异常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强制干预,以此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具体说来,这些强制干预的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要求用人单位限定期限内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当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还须支付差额;若用人单位拖延支付此类款项,将被处以应付金额50%至100%之间数额的罚款。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该导语着重强调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的书写规范,主要包括:详尽阐述每一位申请人的身份及相关记录;明确清晰地陈述各项仲裁请求;

依据事实与法理对申请仲裁的原因做出详尽解释;妥善确定申请仲裁的具体日期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您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之际,务必要严格遵守法规中的相关程序步骤。对于劳动仲裁而言,其主要职责在于公正有效地解决各类劳动争议以及相关纠纷事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指出,对于未能及时与劳动者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依照法律规定,从应当签订之日起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补偿;针对未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也需要在应签之日起,按照规定计算双倍薪酬进行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设定试用期,那么超过法定试用期的部分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干预,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追索劳动报酬、加班费用、补发低于标准的工资以及对逾期未缴纳的罚款收取滞纳金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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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室友的表弟在工作车间内因为不小心在楼梯上摔伤骨折,单位认为这是由于其个人不下心摔伤不是因为工作,所以不能算作工伤,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于是室友的表哥的家人便向当地机构申请仲裁,裁定结果不满意,他们希望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想问下劳动仲裁裁决后能上诉吗?
[律师回复]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所以,如果争议问题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范围,并且没有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项,你可以此为由反诉或辩诉。除此情况以下,对方不服仲裁的有向法院上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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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撤销后怎么解决纠纷?
仲裁裁决撤销后那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的协议,由当事人申请仲裁,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在起诉时也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有证据齐全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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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合同纠纷仲裁判决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纠纷仲裁判决怎么执行
按裁决书执行。
1、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
2、以前仲裁裁决案件是由基层人民执行的。由于执行级别过低,在确定执行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随意性较大,2006年9月开始实施的仲裁法司法解释,才规定由中级执行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6、《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怎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则要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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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能够解决劳动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照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劳动争议可以直接的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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