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寻求保险公司理赔的诉讼所需耗时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1)对于人寿保险之外的其它类型的保险,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如需向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应当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2)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的案件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则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
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照实际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辆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额度进行强制性赔付的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针对理赔诉讼所涉及到的处理时限问题,我们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精确判定:(1)通常来说,若涉案保险为非人寿性质,则相应的索赔诉讼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两年期限内正式启动;(2)然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的情形中,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主张保险金的诉讼时效则会被延长至五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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