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领取金额怎么计算
1.生育津贴额度的计算方法为: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所有参保员工中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后再乘以产假的实际天数;
2.若生育津贴的数额高于个人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标准,则该用人单位无权按比例扣除相应款项;而如果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个人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标准,则由该用人单位对不足的部分予以补充;
3.对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来说,其中包括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正常产且妊娠时间已超过7个月的情况下,该补助按照上一年本市在职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25%进行发放;若是有难产或者是怀有多胞胎,同样以此类推,补助比例为50%。
此外,如果是在公立医院一或二级分娩,每位产妇可额外获得3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倘若贵司已为本企业的雇员缴纳了相应的生育保险,那么该员工在分娩期间所产生的生育津贴将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承担;若贵司未能为本企业雇员缴纳生育保险,则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或贵司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为生育员工提供生育津贴的支付;而对于非本地户口的员工,由于无法参与当地的生育保险计划,其生育津贴仍有义务由贵司按照地方性的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例如《地方工资支付法》和《妇女劳动保护条例》等)支付给每位在此期间休产假的女性员工。因此可见,生育津贴原本即是指孕妇分娩期间的正常工资收入,并不存在重复获取的可能性。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的具体计算过程,主要依据于参保员工当期月度的平均缴费工资数额以及相应的产假长度。在实际操作中,如若所产生的生育津贴金额超过了产妇在休产假期间能够领取到的薪资待遇,那么用人单位是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扣除行为的;反之,如果生育津贴的金额低于产妇在产假期间应得的工资收入,则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起补充不足部分的责任。此外,生育医疗费用还包含了分娩营养补助这一项内容,对于正常生产的女性而言,自产后第七个月开始,将按照上年度全体在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的25%来发放相应的营养补助金;而对于那些经历了困难生产或者生育多胞胎的母亲们来说,她们将获得50%的营养补助金。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立医院进行分娩的妇女,无论是一级还是二级,都可以额外享受到300元人民币的补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