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误食中毒是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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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原则,旨在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医疗期结束后,工伤残障职工应携带《工伤认定书》、个人身份证明及工伤诊断记录等文件,前往社会保险机构申请伤残程度鉴定,为获得科学、公正的评定提供依据。
上班时误食中毒是工伤吗?

一、上班时误食中毒是工伤吗?

关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统一分级原则,这是对遭遇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情况下的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一套标准化规定,旨在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同时也为其进行受伤级别鉴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已经经过治疗且病情告一段落的工伤残障职工来说,他们应当在医疗时期结束后,带着以下所需的资料前往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伤残程度鉴定申请:

⑴《工伤认定书》(或者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证明文件);

⑵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⑶相应的工伤诊断记录以及相关医学数据文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上班时间脑出血算工伤吗

在办公场所及岗位职责范围内,若出现突发性脑出血导致的不幸身故,或是经过及时、积极的施救仍未能挽回生命的短期郅证时期(48小时以内),这种情形可视为工伤事故。在上工的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的例子,一般而言是无法被认定为命中注定的工伤事件或是视同工伤伤害,然而在特定例外的特殊情况下,如果能提供充足有力的直接关联证据,亦可依据工伤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对于在职劳动者在正常上班过程中由于疾病因素去世引发的情形,从原则上讲应当按照非因公殉职的标准来处理。

然而,对于极少数特殊情形来说,如因加班过度执行突击任务(包含参与重要会议)等原因而导致的重大突发疾病致死,可以视为个别的特殊状况,给予适当优待,参照因公逝世所享有的待遇进行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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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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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0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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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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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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