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去领导职务会有什么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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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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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主动辞去领导职务将导致职务终结,但不影响编制操作员身份。项目团队成员决定辞职后,需向任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等待审批。任免机构应在三个月内答复,否则视为默认同意。
主动辞去领导职务会有什么后果

一、主动辞去领导职务会有什么后果

主动请求卸下领导职务所直接产生的法理结果便是职务的终止,然而,编制操作员的身份并未因此而受到影响或丧失。项目团队成员在自行决定结束领导职位任职后,必须向相关的任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上报予其审批。自任免机构收到辞职申请文件之日算起,应该在最长三个月以内对此做出书面答复,同时递送给申请人所在的部门及其个人。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作出任何答复的话,则应被理解为已经默认了辞职申请获得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二、主动辞职要违约金

劳动者自行申请离职并涉及违反服务期限或竞业限制等相关合约规定的情况下,所造成的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将需支付违约金。然而,若未能违反上述条款,通常情况下是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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