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发现雇主有不遵守劳动法规的行为时,您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出现的违规操作,他们可依法坚决制止并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除此之外,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假如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准时发放工资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用,那么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您作为劳动者所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了潜在的劳动争议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便是向法律赋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在聆听了您的陈述之后,会判断是否应该作出决定,要求用人单位在法定时间范围内立即全数支付欠付的劳动报酬以及依法予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障费用。如果用人单位还是拒绝执行裁决结果,您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司法机关出面强制其履行必要义务。
此外,您还有权力随时书面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
如若雇主违背规定,未能即时向您支付薪酬或未按照法律要求为您缴纳社会保障费用,这将严重损害到您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因侵权所带来的进一步损失,您可以选择依法行使权利,终止与雇主间的劳动关系,同时不再承担相应的劳动义务。在此种情形下,您无需提前通知雇主,只需随时候机向其通报即可。即便劳动合同已依法终止,但您依然可以通过前面两种方式继续向雇主追索所拖欠或者克扣的工资,并要求其补齐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一直不签预售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通常在商品房预售阶段,我们双方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此种类型的合同通常适用于新建成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之时,开发商在其售楼部进行房屋销售时采用。当预售合同签署完毕之后,开发商将会将这份合同送至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记录。倘若涉及到房屋产权证明相关事宜需求办理时,则需待整个建筑物全面完工并且交付使用后,并且所有购房者均已全额支付完房款的前提条件下,方可履行房屋过户手续。预售合同作为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
因此,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对于其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应予以认真核实与审查,以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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