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的房子都卖完了那么负二没卖完的车位归谁所有
若车位享有专属的所有权和产权,则可持续持有;反之,若仅为附属于房产的车位,且未享有产权,通常情况下车位会随同房产进行流转。如您依然希望保留现有车位,建议双方就车位相关事宜进行深入磋商形成共识。判断车位是否具备产权主要是依据其是否持有产权证书。而“地面停车位”则特指直接配置于小区地表之上并以划线分割方形式标示的停车设备,该类停车设施均须经过政府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并同意方可设立。当房地产开发商开始预售或者出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时,以及成功办理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之后,房屋单元所有者(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可按照所占份额共同拥有该小区对应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鉴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于小区土地表层的停车设备,亦便是直接位于房屋单元所有者依照各自份额分享的土地表层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二、小区的管理费包含了垃圾处理费吗?
在此需明确指出,物业费用并不包含垃圾处理相关的各项开支。物业费主要服务于聘请清洁专员,负责对各个楼层以及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定期且频繁的清扫工作。若物业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包括垃圾处理这一项服务事项,物业公司将不对生活垃圾的清运以及处理环节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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