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需要提前交吗
即使广大业主并未选择入住房地产,仍然需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这一责任。此项义务之所以产生乃是源自于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明确约定。物业管理公司需要依据这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来履行自身的义务,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种服务实际上是一种公共性质的服务,一旦某个小区中有部分住户选择搬离,那么其对管理成本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而广大业主亦需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业主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若物业服务人员已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规规定提供了服务,则业主无权以未实际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如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服务人员有权发出催款通知,要求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在合理期限届满后,业主仍未支付相关款项,物业服务人员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然而,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用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手段来催收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物业费违约金有这么高?
确实存在物业费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上限为实际损失的30%。关于违约金的详细分类如下:
1.根据违约金产生的具体原因,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2.再进一步细分,根据设定约定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我们可以将其区分归纳为赔偿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以及责任限制性违约金三大类;
3.根据是否特指向某项违约行为,又可以将约定违约金细分为概括性与具体性两种。
违约金,这一术语实际上就是指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或者未达适当履行标准时,依照合同规定,需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额度的货币作为违约行为的代价。
从性质角度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大类别,而这两者都应被视为作为担保物权的一部分,纳入担保范围之内。对于金额方面的限制留白,若双方已事先达成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即可按照协议执行;然而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导致超过实际损失,则需要相应地减小数值或者严重低于实际损失时,则需要适当加大数额。当涉及计入担保范围内的违约金调整时,请务必遵照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后裁定的确切数额进行。除此之外,违约金的支付标的物通常为货币,但当事人亦有权就违约金支付的标的物协商设定为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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