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的俗称)是物业企业根据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物业协议内容及标准执行,如果当地物价上升,物业公司会按照当时的物业协议内容和标准去当地物价局重新核准价格。物价局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当今的物价水平会按照政府指导价范围重新调价。(另外就算物价局不核定标准,按照一般的政策而言,物业收费都会在政府指导价上有个价格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20上下,你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的政策)
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之后的俗称)这时候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就不会再有价格范围,但是必须要在物业企业和业委会(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的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可以定价。虽说是市场调节价,但是也基本超不出政府指导价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