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租房有居住权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赋予的房屋租赁使用权,实际上包括了对该特定空间的占用、使用以及从中获取收益等各项权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权利与法定意义上的居住权并不完全相同。居住权实质上是指居住权人依照事先订立的相关协议,合法地享有对他人住宅进行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旨在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居住条件。除此之外,居住权还可通过签订合同或由遗嘱指定的方式予以设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租房有哪些法律法规
若需了解该房是否具备租赁条件,我们将针对无效租约的情形进行详尽探讨;究竟在什么场合之下租赁合约会失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下几种情形下出租合同将视为无效:
(1)当事人通过欺骗或威胁的手段签订租约,从而损坏了国家的利益;
(2)当事人虚构事实并背离真相,故意欺骗他人,从中获取不当利益,严重侵害了国家、集体及第三者的权益;
(3)当事人看似合法却包藏祸心,滥用合法手段掩饰其非法目的;
(4)租约的达成和履行可能对社会公意造成重大破坏;
(5)当事人所签订的租约明显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