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产权证要给中介吗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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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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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纪公司出于合法目的保管房地产权属证明,仅在关键业务环节如房源确认、合同签署、银行面谈、税费支付、产权过户和房源验证等要求业主出示。此证书是办理这些手续所必需的法定凭证。
卖房子产权证要给中介吗

一、卖房子产权证要给中介吗

在正常的商业操作流程中,经纪公司通常是出于合法合理的目的而保管业主持有的房地产权属证明证书,且仅在处理相关业务流程的关键节点时,才会要求业主出示房地产权属证明证书作为办理特定手续所必需的法定凭证。需用到房地产权属证明证书的关键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房源确认、签署房地产租赁或买卖合同、同抵押银行进行面谈、支付税费并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对房源进行详细验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卖房子需要迁户口

关于房子转让后户籍是否需要变动的问题,我们明确指出:销售房屋本身并不必然伴随着户口迁移,只有当唯一房产被出售时,才可能涉及户籍迁移问题。根据现行相关法规政策,对于这类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具体处理方式

首先,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如其原本拥有的住所被出售,而他们选择在本市的亲戚朋友家中暂居或者租赁他人房屋居住的话,他们就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户口暂时迁至本人所在单位的集体户上,抑或是直接迁往亲戚朋友家,同时还须提供相应的房屋销售契约以及亲戚朋友们同意接受其落户的书面证明进行申请和操作。

其次,若购房者已经顺利获取并持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并且符合当地户籍准入条件的话,那么他同样有权将自己及家庭成员户口迁入该处房产。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尽管相关法规政策明确提出了上述两点原则性规定,但是它们并没有法律强制力,我们不能强行要求售房者必须进行户口迁移。因此,在双方签署购买房屋合同之前,务必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这一事项,以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得以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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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产权证要给中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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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公证要中介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买卖房子公证要中介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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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中介卖房的中介费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关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就比如,一套房产的销售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2%+40万元×1%=2020元+4000元=600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
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上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中介卖房的中介费应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关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就比如,一套房产的销售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2%+40万元×1%=2020元+4000元=600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
《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
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上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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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一般要给中介多少钱?
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四种中介费:销售代理费、权证办理费、物业交接费、咨询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金额10万及以下,收费2%;10万至100万,收费1%;超过100万,收费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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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中介明知卖房人一方不同意卖房,仍促成房屋买卖合同,中介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很多业主也就是卖房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太多的业主今天不卖明天开始缺钱或者其他理由考虑出售这个是很常见的也有很多业主房子出售了几个月甚至很久突然变卦不卖的房屋中介促成买卖合同这个是他们的工作再正常不过了只要您自愿同意出售的就不能追究中介的责任如果是业主或者卖房人被中介用非法比如恐吓暴力手段等强迫或者欺骗才同意出售这个是可以去告或者追究中介的责任的只要中介用的手段不违背法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可能从道德的角度确实卖房人不同意就不应该促成房屋买卖但这个并不能追究法律责任毕竟签署买卖房屋合同时候卖房人或业主还是有自由选择权利的不想卖还是可以不卖就像您走进一家百货店法常瘁端诓得搭全但户您不想买别人硬是推销给您只要不采用非法手段就不能追究法律责任成熟的房产中介都有这个认识卖房人或业主是会变卦的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哪有业主不想卖房子就一辈子不卖哪有业主房子出售就以后一定不会变卦停止出售您的问题是中介促成房屋买卖那基本上您这房子最后还是同意或者已经出售了对吧这个同意出售是您自由选择的中介只是促成这个并不算违规啊如果房子还没出售或者还是不同意出售这个是很简单的您直接跟中介说房子卖给亲属了或者坦白说房子不卖了一般中介不会为难您的毕竟二手市场的二手房还是蛮多的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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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明知卖房人一方不同意卖房,仍促成房屋买卖合同,中介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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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介绍卖淫罪怎么处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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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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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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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给中介卖要注意什么
在委托房产中介出售房屋时,必须审慎考虑几个关键方面。首要的是,对中介公司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他们拥有齐全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管局颁发的经纪机构资质认证书。 其次,要全面深入地对比不同中介公司的服务模式,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合作伙伴。 最后,务必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中介代理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有效地保障房产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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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中介倒卖二手房犯罪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中介私自加价倒卖房产违法。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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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倒卖二手房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中介倒卖二手房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中介私自加价倒卖房产违法。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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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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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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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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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交给中介出租,中介怎样收费
房屋中介费用遵循固定标准,经济特区内可能有所提升,但不超过规定30%。费用包括房屋咨询费、价格评估费和经纪费。咨询费根据口头或书面服务时长和难度协商定价;评估费按房产价值分档累进制收费;经纪费则根据租赁期限或买卖成交价的百分比收取。独家代理费用由双方协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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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中介倒卖二手房犯法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中介倒卖二手房犯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产中介私自加价倒卖房产违法。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强迫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迫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一、强迫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二者虽然都有“卖淫”的内容,但它们的区别是明显的:
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完全相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道德风尚,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组织卖淫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道德风尚。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没有卖淫意愿者去卖淫;介绍卖淫罪的客观表现则是把自愿卖淫者组织起来进行卖淫。假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方法组织他人卖淫,此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照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处理,即从一重罪处断。鉴于本罪与组织卖淫罪的法定刑完全相同,故对行为人之行为仍可以强迫卖淫罪定罪处罚。
二、介绍卖淫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3],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四、强迫卖淫的处罚
找中介卖房会有哪些风险,怎样避免中介坑人
[律师回复]
一、找中介卖房会有什么风险?
1、报价有风险
在中介报价之前给房子合理估价,卖方可以询问小区同户型的房子卖价多少,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近期同小区、同户型房屋的交易价,再结合自己房屋的装修装修、楼层等合理估价,而后根据中介的建议给自己的房子定价,有的中介,为了让房子卖的快,早拿提成,可能会压低房价。或者有的中介,想卖个高价钱,多一些提佣,耽误卖房时间。
2、独家委托有风险
在你办理独家委托后,中介会承诺一定期限内将您的房子卖出,并给您一定的保证金,若房子卖出去,您返还保证金,若房子没卖出,保证金归您;但在约定期间内,您只能委托这一家公司出售您的房子,若您的房子在其他家出售了,那您需要向该中介公司赔偿违约金。独家委托确实有优势,比如:卖房快(优先推广)、客户多(经纪人更多机会)、更安全(无议价风险,效率高)。
但办理独家委托需慎重,选靠谱、有实力的中介公司能保证以上三个优势。否则不仅房子不好卖,从其他公司交易了,还要赔钱。
3、有信息泄露风险
房子刚刚挂出去,有的房主会接到很多“小额贷款”、“资金周转”、“新房出售”等骚扰电话,这些都是信息泄露。在挂房源的时候,您除了房子地址、姓名、电话外,还有家庭、身份证等信息,因此十分危险。
4、后续尾款难追收风险
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包括银行免签、缴税过户、办理抵押、物业交割等等,如果遇到不靠谱的中介,一旦签完约,收完中介费,很可能会消极怠工,后续的流程不配合办理,卖方业主很难拿到钱,甚至有追不到尾款的情况。
二、怎样避免中介坑人?
1、卖房前咨询价格:心中有数,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给房子定价
除了比较通宵去同户型房子的价格,你还可以网上查询小区历史房价走势。另外,你还可以去找不同中介,以“买家”身份咨询同小区、同户型的房价。
2、多多沟通,防忽悠
中介公司会根据客户的看房情况给卖方反馈,但也可能也会以客户的名义去打压房价的。这时卖方就要根据个人需求再确定一下房子的价格。
不着急价格可比市场价高一点,着急需比市场价低一点。卖方自己稳住,并多与卖方沟通才靠谱。
3、不行换人
一套房子从挂牌到签约,都会有一个周期。比如北京房子周期一般在一个半月左右。如果时间超过2个月,就需要和中介公司沟通了,最好找经理级别的。
只要房子不存在瑕疵,卖不出去无非两个原因:价格高,中介没有推荐。如果是中介不出力,沟通之后还是没效果,再找其他中介公司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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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合法吗
不合法。无证的二手房购房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无证房的购房者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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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介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介绍问题解答如下,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包括的基本内容,并提供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读者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困扰。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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