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中村房屋租赁没有合同怎么办
若在租赁房屋过程中并无签订合同,建议首先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补充订立相关合同;如双方未能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可寻求相关机构或组织的调解帮助;若均未能获得满意解决方案,最终亦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租赁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者,原则上都应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然而,如当事人未按照此种方式操作,从而导致租赁期限无法确定时,通常会被视作不定期租赁关系加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依据现行规定,宅基地上的住房无法顺利申办房产证书。所谓宅基地上的住宅,实际上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建筑物,由于该类建筑并未如期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因此,它所附带的所有权凭证并非由国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而仅仅为乡镇政府或者村级组织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宅基地上的住房流转与置换也面临着诸多限制条件,这主要是因为这类房产虽然具备了常规商品房的使用功能,然而其法律属性却并未得到充分体现,换句话说,它们不能被划归为商品房类别,自然也就无法取得普遍意义上的房产证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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