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赠与的房产卖出去交税吗
我们很荣幸向您介绍关于父母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买卖以及相关税收的问题。据了解,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具备正常上市买卖资格的,税费方面大约为房产报税价的28%左右。实际上,卖方需承担包括个人所得税20%(房产证超过5年免)、营业税5.5%(房产证超过2年免)在内的税务负担;而作为买方,则需要支付契税1.5%及其他过户所需的少量税费(这都是针对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而言的)。
请注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赠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当事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然而,值得提醒的是,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均可宣布取消赠与。此外,对于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撤销权的规定。在涉及买卖房屋时,您需要承担以下税项:
(1)增值税,缴纳比例为5%;相应地,还伴随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增值税的附加税;
(2)个人所得税,依房屋交易成交额减去其他费用后的比例为20%进行缴纳;
(3)土地增值税,若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则需按照发票金额起算,从购买年份至转让年份每年以5%的比率递增,否则将以不含税交易金额的5%作为缴纳依据。通常来说,受赠房屋再次上市销售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即个人出售赠与房产时,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等于房产评估价减去转让过程中相关税费与房产原值后再乘以20%。由于此种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属于核实差额征收,且房产原值为零,因此最终结果即为房屋评估价的20%。但请您放心,如该房产已满足在持有期内超过五年的要求,则在出售时可享有增值税的豁免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父母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以下为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可被依法收回的几种法定情形:
(1)子女行为严重侵犯了父母或近亲的合法权益;
(2)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却未予履行;
(3)未能遵照赠与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履行其义务。当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父母有权撤销先前所做的房产赠与决定,进而收回房屋所有权。值得提醒的是,在线索存在法定期间进行撤销赠与行为是必要的,如逾期提起,则可能会影响到权利的有效维护和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父母授权之房产具有合法销售权益,所需缴付的各项税费大致相当于该房产报价估值的28%,其中涵盖了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多项费用。尽管如此,赠与契约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然而对于经过公证或者带有公益性质的赠与行为则实行例外原则。在进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还需要承担支付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的义务。通常情况下,接受赠与后的房屋若再行出售,将需额外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持有时间超过五年,则可以享受增值税的豁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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