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证明哪里开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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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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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所有权证书时,可请社区或村委出具场所证明;不足效力时,向街道办或乡镇政府申请核实。有农村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出示即可;非所有者需附租赁协议。商业或营业性地产,所有权明确则提交证书;特殊情况需补充文件。城市住宅非营业用提交证书即可,营业用需确认商业功能后办理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哪里开

一、场地使用证明哪里开

针对没有所有权证书这一问题,您可以寻求当地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协助。若您拥有的场地并未取得所有权证书且属于暂时性的修缮或建设中尚未完成所有审批程序的情况,您可以联系该场地所在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他们有权为您出具相应的场所证明。当通过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场所证明无法满足需求或效力不足时,您还可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将已有的由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场所在证明带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请求他们进行核实和确认,并在证明上签字盖章。

对于所有权证书确已存在,但却属于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或场地,只要其合法归属权属于您,您仅需出示所有权证书便可。但是,如果所有权并不属于您,那么您将需要提交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并且必须附带与这些场所的租赁协议作为证明材料。

如有必要,您甚至可以向当地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额外的证据支持申请,步骤基本与上述第一、二步相同。若您拥有的所有权证书是基于营业性地产/商业房产所颁发的,依照同样的逻辑,如果所有权已经明确属于您,您只需提交所有权证书便可。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确保一致性,您还可能需要提供与获得此类场所特定使用权有关的其他基础文件(例如租赁协议等)。

此外,若您持有被视为城市住宅用途的所有权证书,若您并非出于营业性质的使用目的,您可以直接通过递交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协议来使用该物业。

然而,假如您打算将此物业用于开设公司等营业性质的活动,您需要首先确认该物业所在区域的住宅是否具备商业功能,若得到确认,您就可以携带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到当地社区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的场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场地使用证明如何获得呢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企业法人有权在他处自行开展经营活动,但需注意的是,若不涉及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便无须另行办理营业执照。而关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是自有房产的公司,则应提交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

其次,租赁房屋的公司,则需递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主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再次,对于尚未获取房产证的情况,则可选择提交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或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其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此外,倘若出租方为宾馆或饭店,还应当附上相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最后,如企业以其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但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无法提供合法的房地产证明,此时可考虑提交由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

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在缺乏所有权证照的场景下,我们可请求所在社区或村庄委员会为场地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此举仍无法满足需求,我们可以向上一级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申请。对于拥有农村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照的情况,只需直接出示相关证件即可;而对于非所有人的情况,还需要同时附上租赁协议作为辅助证明。针对商业或营业性质的房地产,如果所有权关系明确,只需提交证书即可;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还需要补充其他相关文件。至于城市住宅的非营业用途,同样只需提交证书便可;然而,若涉及到营业用途,则必须先确认其商业功能并办理相应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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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
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明必须是由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来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所以土地使用人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本人前往,不只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来源的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的个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如身份证、户籍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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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证明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场地使用证明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场地使用证明如何办理:
1.无产权证,可以找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场地如果没有产权证,是临时或者正在修建未办完手续的情况下,可以找到场所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他们可以出具场地证明!
2.无产权证,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在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的场所证明无效或者效益低的时候,可以把从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的场地证明拿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让他们证实,在证明上签章,一般的场地证明也就到这一步为止,适用绝大部分情况下。如有把握也可以跳过第一步,直接找到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场所证明。
3.有产权证,但属于农村住宅或者集体用地的!如果产权是你,只需要出具产权证即可。如果产权不是你,则需要出具产权证复印件以及获得该场所的租用(使用)协议(合同),有需要的情况下,可到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佐证证明,步骤同上第一二步。
4.有产权证,属于经营/商业产权的!同第三步,产权是你的只需提权证即可,否则需要出具获得该场所使用权的相关依据(租用协议等)。
5.有产权证,属于城市住宅的。如果你不是用于经营,可以直接使用产权证或者租用协议等。如果你是用于办公司等经营活动,要查看该区域住宅是否能够用于商业,是则拿上产权复印件或租用协议到当地居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办理场所证明。
6.多咨询相关部门,运用电话、网络等手段提早查询好所需手续以及办事流程!场所证明开具的情形很多,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规矩也不尽相同,开具证明前建议还是咨询所在的相关部门,问清楚后再去,尽量多带一些能够佐证的资料,到时可以相互证明,免得为了一点小事多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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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证明能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场地使用证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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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证明要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场地使用证明要如何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场地使用证明如何办理:
1.无产权证,可以找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场地如果没有产权证,是临时或者正在修建未办完手续的情况下,可以找到场所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他们可以出具场地证明!
2.无产权证,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在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的场所证明无效或者效益低的时候,可以把从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的场地证明拿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让他们证实,在证明上签章,一般的场地证明也就到这一步为止,适用绝大部分情况下。如有把握也可以跳过第一步,直接找到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场所证明。
3.有产权证,但属于农村住宅或者集体用地的!如果产权是你,只需要出具产权证即可。如果产权不是你,则需要出具产权证复印件以及获得该场所的租用(使用)协议(合同),有需要的情况下,可到当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佐证证明,步骤同上第一二步。
4.有产权证,属于经营/商业产权的!同第三步,产权是你的只需提权证即可,否则需要出具获得该场所使用权的相关依据(租用协议等)。
5.有产权证,属于城市住宅的。如果你不是用于经营,可以直接使用产权证或者租用协议等。如果你是用于办公司等经营活动,要查看该区域住宅是否能够用于商业,是则拿上产权复印件或租用协议到当地居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办理场所证明。
6.多咨询相关部门,运用电话、网络等手段提早查询好所需手续以及办事流程!场所证明开具的情形很多,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规矩也不尽相同,开具证明前建议还是咨询所在的相关部门,问清楚后再去,尽量多带一些能够佐证的资料,到时可以相互证明,免得为了一点小事多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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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向街道城管科提交相关资料,街道城管科按市区相关规定明确的内容对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转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不通过的退回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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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街道城管科根据初审和社区居委会证明给申请人出具审核意见,不通过的退回申请人。
4、申请人凭街道城管科和社区居委会(两改制公司)出具的证明到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提交相关资料。
5、街道出租屋管理员初核《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的经营场所是否存在消防隐患,整改不到位报街道综治办处理。
6、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按各部门审批结果,交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发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退回申请人。
7、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每月将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情况统计报送街道城管科,街道城管科整理上报区整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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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不需要开具证明。身份证遗失的,带上本人的完整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领即可。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补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扩展资料:异地补办身份证:全国31个省区市已实现在省内异地办理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均已开展对其他各省区市身份证的异地办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在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可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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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证明一般情况下到所在单位开具即可,用人单位也有义务给职工出具异地购房证明,如果单位不能开具的话,房屋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也可以帮助当事人出具异地购房证明。而且法律上并未规定异地购房证明的固定格式,关键是证明书上必须要有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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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协议与场地租赁协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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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房屋租金每年为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年度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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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营业执照的场所证明怎么开,没有场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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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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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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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在哪里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一般是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需要当事人先在所在村集体出具相关的证明,再向所在地的乡你镇提出申请,只要获得同意了之后才能开具相关的证明,这样才能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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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要租一个房屋使用,想问下租赁合同使用说明中租赁房屋无偿使用部分怎么写啊?有没有相关范文作为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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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公司没有红本租赁合同,没有场地使用证明,没有地址,怎么开基本户。
[律师回复] 没有租房不能办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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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 ),房屋押金 (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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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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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有草场的人还可以继承父母的草场使用权吗?
[律师回复] 可以:  
1,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  
2,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使用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  
3,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  
4,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
第一序位继承人;  
5,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6,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7,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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