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前培训,入职后收费是多少
企业向新进员工收取岗前培训费用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和惯例,向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进行收费,否则此种违反行为将被劳动行政管理机构勒令限期退还款项,同时还会面临被裁决给予适当行政处罚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入职前培训有工资吗
作为企业在新职工招聘后必定进行的重要环节,新职员的入职培训通常被赋予了薪资待遇。在劳动者正式开始为用人单位工作并成为其雇佣者的那一刻,即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企业便应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地支付相应的报酬。而关于薪资的具体金额,则可以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以及劳动者每个月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慎推敲,企业在招聘新进员工时向其收取的所谓"岗前培训费用"无疑认定为不合规的行为。因为依法为之,提供职业培训乃是雇主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且不得借助此种行为进行任何形式上的收费。若有违于这一行为准则,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返还相关费用,并且可能施加行政处罚。企业不宜以培训之名义从事实际上的不正当盈利行为,而是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应尽的培训义务,致力保障每一位员工的合法利益。如此做法不仅充分遵循了法律规定,更有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长远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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