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交够了但是人没了怎么办
当投保人身故之后,其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若被保险人是在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阶段离世,那么在其退休之前离世的,社会保障机构并无相应的补偿责任。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把被保险人生前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以及利息连同本金一同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
同时,其养老保险关系也将会被立即终止。如被保险人在生前已经产生了医疗费用,则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在此过程中,需要携带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以及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退还社保资金;
其次,如果被保险人是在退休之后的几个月之内离世,那么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以及利息余额将会被一次性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同时其养老保险关系也将会被立即终止。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家属还可以向社保局申请领取丧葬费以及抚恤金。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退保时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养老保险交多少比例
关于养老保险,其缴纳标准应遵循如下规范:
第一,企业有责任按照规定的比例上限,至多承担老年保障金的20%;
第二,员工按规定必须承担最少8%的养老负担。养老保险又被称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它是由政府与社会根据一系列法定的原则和程序,为了实现劳动者在达到国家对其设定的解除雇佣合同的年龄限制条件或者由于生理机能衰退失去工作能力而退休之后,顺利度过晚年而设立的一个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投保人过世之后,其所购买的养老保险的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投保人在尚未领取到养老金时便不幸离世,在此情况下,社会保障机构并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而是会将投保人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及利息全额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同时也会终止与该投保人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在办理退款手续时,需要提供投保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社保卡等相关材料。第二种情况则是投保人在退休之后的数个月之内离世,此时,社会保障机构将会把投保人个人账户中的所有余额一次性地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且同样会终止与该投保人之间的养老保险关系。此外,投保人家属还可以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支付丧葬费以及抚恤金。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都只会退还投保人个人账户中缴纳的那部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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