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合法吗
物业无权强制禁止业主的车辆进出小区。若是采取这样的做法则会触犯法律规定的关于合法性的原则。具体原因在于,小区内的停车用地及空间乃是归属于公众所共享的资源,由此可见其所属权亦早已归属全体业主,而物业公司仅具备管理事务的权限,权责分明、有法可依。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应为业主。在此基础上,业主在参与物业管理的各项事务时,依法享有以下各项权益:
首先,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规定,接受物业公司提供的相应服务;
其次,有权提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议案,并就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提出建设性建议;
再次,可以针对制定和修订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问题提供相关意见与建议;
再者,业主有权参与业主大会会议,执行投票权;
同时,还可以选择成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或者享受被选举的权利;
第五,有权利监管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有权力监督物业公司是否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承诺的责任与义务;
第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相关区域的使用状况拥有知情权及监督权;
此外,还有权审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形;路途漫长,但要记住,最终的胜利者是最坚韧、最有耐心的人。
最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仍享有许多其他的法定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物业不合格怎么投诉
物业未尽责可采取下列途径进行投诉处理:
首先,寻找物业经理,如若仅仅涉及物业管理中的琐碎事项或物业员工服务态度欠佳,寻找物业经理便可使问题迎刃而解。严格来看,物业经理乃社区物业之最高指挥官,拥有极大的自主管理权限。
其次,联系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归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执行辖区方针政策、推动文化建设等多项综合性管理任务,对于物业投诉事宜具有接受并协助协调之权力。
再者,寻求房屋管理部门协助。房屋管理部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管局,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住房保障、建筑工程、体制改革、市场监管以及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规的调整和执行等。能否主导有关事务,关键在于房管局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若是成立关联,那么房管局将有权干预任何事务;反之,则主要监督物业公司的价格制定及其提供的服务内容。此外,还可以寻访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代表共同组建而成,成员由选举产生。因此他们往往会以维护业主权益为导向,反馈业主意愿与需求,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对于业主的各类投诉,业委会均具接受及处理的资格。
最后,对于涉及房地产开发者的投诉问题,一般的处理方案是由开发生完成社区建设后,选择与其有商务关系的企业或者由其自身设立的物业公司来进行管控。此类物业公司常常面临着大量的质量修补工作压力,因此,在相关的房屋质量及其维修问题方面,寻求该类物业的帮助无疑会得到妥善解决。关于此类投诉,开发商亦负有接洽处置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