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后可以起诉吗
根据我国现行《仲裁法》之明确规定,若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其之间的纷争,则需同时满足如下两个前提条件:即首先,双方均须基于自愿原则,达成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
其次,如无上述协议存在,任何单方面提起的仲裁请求将得不到仲裁委员会的正式认可及受理。同样地,在已签署仲裁协议的背景下,如其中任一一方仍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人民法院是不能够直接受理该案件的,但前提条件是仲裁协议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确实需要通过法院解决与仲裁协议有关的争议问题,那么唯一可能被接受的条件便是仲裁协议存在重大缺陷或者不具备合法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后还能起诉吗
普通仲裁案件通常无法通过上诉投诉解决问题,而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则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的。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仲裁机构施行一次性终局裁决制度。裁决下达之后,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再度申请仲裁或是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时,仲裁机构或上诉法院不再予以接受审理;另一方面,若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任何一方亦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仲裁的要求。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然持有异议,当事人可视情况选择将争议提交至上诉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