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全后法院可以随时解除吗
如若人民法院接到解封保全之申请,应在五日之内依法裁决解除保全事宜;若情形紧迫,必须严格遵照时限,即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作出裁决以解除保全措施。倘若申请保全之人未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封保全的申请,则应对因此而给被保全方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被保全方如有要求解除保全之意向,人民法院经过审慎审查,若认定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裁决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二、保全后发现对方无财产还可以执行吗
法人并非自然人,因此其并不具备个人财产属性。法人乃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独立享受民事权益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机构。若是涉及到法定代表人,即便该企业目前处于无产状态,亦不可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